來源:南昌廣播電視臺

4月6日,江西高速交警在南昌繞城高速南昌東收費站發現一位小車駕駛員仍處于實習期。按照法律規定,上高速需要有三年以上駕齡的司機陪同。交警通過警務通人臉識別系統,確定陪駕男子同樣處于實習期。最終,交警對駕駛人辛某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的處罰。

(南昌廣播電視臺全媒體記者:張國強 郭穎穎 審核:陳海 賴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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